為保證我市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統(tǒng)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5.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
6.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應在株洲市行政區(qū)域內。
3.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yè)證書。
4.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及以下教師資格的,除本條第(2)項規(guī)定的人員之外,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屬于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且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的,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稁煼渡處熉殬I(yè)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認定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網上辦事”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也可為就讀學校)在株洲市行政區(qū)域內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株洲市教育局。
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的縣區(qū)(市)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湖南省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在湖南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駐湖南省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可選擇駐地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yè)相同,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應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一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5)網上申報的時間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分上半年、下半年兩批次:
上半年:6月14日08:00-6月30日17:00;
下半年:10月9日08:00-10月24日17:00。
2.體格檢查
體格檢查統(tǒng)一按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見附件2,A4紙正反兩面打?。﹥热葸M行。凡向株洲市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持身份證和《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自行選擇當地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上應粘貼近期免冠照片(與網報系統(tǒng)提交的電子照片同版)并加蓋醫(yī)院騎縫章,清晰標注體檢合格字樣并加蓋體檢醫(yī)院體檢專用章。體檢結論認定當年有效。
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體檢醫(yī)院由各縣區(qū)(市)教育局指定。
3.確認
(1)確認方式分為兩種,即“全程網辦”或“現場確認”
“全程網辦”指申請人通過網報系統(tǒng)上傳相應材料的電子掃描件進行核驗;“現場確認”指申請人到指定場所,現場核驗和提交相關紙質材料。
向株洲市教育局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采取“全程網辦”的方式進行;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由所在縣區(qū)(市)教育局確定確認方式,請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站(詳見附件1)上發(fā)布的認定公告,按公告要求進行確認。
(2)“全程網辦”須提交的補充材料及要求
所有文件均為PDF文件,確保材料內容清晰可見。每一項材料只需提交一個文件,多個頁面的需掃描至同一個文件,大小限制為1M。
①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能實名核驗的不需上傳掃描件,如果非核驗,需上傳身份證件正反兩面掃描件。
②居住證/戶籍證明材料。需上傳居住證或戶籍(包括戶主頁和本人頁)掃描件。
非株洲本地戶籍的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上傳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掃描件。
駐湖南省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上傳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掃描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湖南省部隊。
③學歷證明。學歷證明如果核驗通過則不需要提供,如果非核驗,需上傳畢業(yè)證掃描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掃描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掃描件。
④普通話證明材料。普通話證明材料如果核驗通過則不需要提供,如果非核驗,需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
⑤體檢材料。需上傳《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掃描件。
4.證書頒發(fā)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以網報系統(tǒng)留言的方式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
向株洲市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可在網報系統(tǒng)選擇郵寄或自取方式領*書。選擇郵寄方式領證的,將通過中國郵政速遞貨到付款的方式郵寄到申請人在網報系統(tǒng)填報的郵寄地址。第一段的領證具體事宜將于7月底左右、第二段將于11月底左右在株洲教育網另行通知。
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證的領證事宜請查閱相應縣市區(qū)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
四、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3.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材料確認等,因錯過申報或確認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5.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6.補辦教師資格證、補辦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證信息更正的說明。補辦教師資格證須下載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A4紙張打印,內容見附件3),證書所載信息不完全或者錯誤的須下載填寫《湖南省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A4紙張打印,內容見附件4),補辦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下載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A4紙張正反兩面打印,內容見附件5),并持原存檔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證用)、教師資格證(信息更正、補表用)、身份證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前電話預約辦理時間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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